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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开展2023-2024学年校、院学生会述职评议工作的通知

编辑:黄彦锴 发表时间:2024-10-12 来源: 浏览次数:

校学生会、各学院学生会:

为进一步深化学生会工作改革,促进校、院学生会沟通联动,加强学生会组织建设,按照《安徽师范大学学生会改革实施方案》文件要求,决定开展2023-2024学年校、院学生会述职评议工作,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
一、述职评议内容

2023-2024学年校学生会工作情况、各学院学生会及工作部门工作情况。

二、述职评议方式

(一)校学生会

校学生会主席团成员代表围绕组织建设、活动开展、工作落实和宣传联络等方面进行述职。

(二)学院学生会

各学院学生会对照《安徽师范大学学生会述职评议办法(试行)》(附件1)以及《安徽师范大学学生会改革实施方案》(附件2)要求,结合学院学生会学年具体工作情况和重点推进的工作项目进行述职,同时接受评议。

(三)学院学生会工作部门

各学院学生会按工作实际制定评选条件,评选优秀工作部门。

三、材料报送

(一)校学生会

校学生会主席团成员代表于10月18日(周五)18:00前将工作总结报送至指定邮箱。

(二)学院学生会

各学院学生会负责人完成《安徽师范大学学院学生会述职基本信息表》(附件3)和《2023-2024学年学院学生会工作人员基本信息表》(附件4),并提供相关支撑总结材料(3000字以内)。

(三)学院学生会工作部门

各学院根据实际情况制定评选条件,组织开展学院学生会优秀工作部门评选工作,其中评定为“优秀”等次的工作部门不超过该学年学院学生会部门总数的20%,并完成《安徽师范大学学院学生会优秀工作部门登记表》(附件5)。

相关表格及支撑总结材料请于10月18日(周五)18:00前报送至花津校区大学生活动中心二楼222办公室,电子版发送至指定邮箱。

四、时间安排

学校组建评议会,以学生代表为主,校党委学工部、校团委等共同参与,于10月21日(周一)中午12:00前对各学院上报的述职支撑材料进行评审。拟定于10月21日(周一)晚上19:00召开述职评议汇报会。

五、工作要求

(一)高度重视各学院要高度重视此次述职评议工作,在院团委具体指导下,以述职为契机,全面总结学生会改革进展,查找问题并提出切实有效的整改措施,进一步加强学院学生会组织建设。

(二)重点突出各学院学生会结合学年工作,重点围绕学院学生会改革推进、学生会建设亮点、团委指导学生会工作情况等进行材料撰写、汇报。

(三)严格标准各学院学生会要严格按照有关条件、程序和时间要求完成材料报送工作。凡发现在汇报材料中弄虚作假者,一律取消评选资格,并予以通报。


联系人:黄彦锴 檀经纬

联系电话:0553-5910200 17755677393

电子邮箱:ahnuxsh@126.com


附件:

1.安徽师范大学学生会述职评议办法(试行)

2.安徽师范大学学生会改革实施方案

3.安徽师范大学学院学生会述职基本信息表

4.2023-2024学年学院学生会工作人员基本信息表

5.安徽师范大学学院学生会优秀工作部门登记表


共青团安徽师范大学委员会

安徽师范大学学生会 

2024年10月12日 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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