各学院:
根据师青〔2007〕11号文件有关要求,现就“十佳事迹”和“十佳大学生”评选活动有关事宜通知如下:
一、评选时间:
6月2日上午8:00 “十佳事迹”评选
下午2:30 “十佳大学生”评选
二、评选地点:赭山校区校团委多功能厅
三、评选办法:
1、“十佳事迹”和“十佳大学生”评选均采用PPT课件汇报,时间限6分钟内。
2、评审组成员结合上报材料和PPT课件汇报现场投票,选票占50%。
3、学生干部代表根据展板宣传和PPT课件汇报现场投票,选票占50%。
四、有关要求:
1、各学院于6月1日上午12点前将PPT课件报送团委。(赭山校区报邾强老师,花津校区报刘振杰老师)。
2、各学院需派20名学生干部参加上、下午的评选投票,并且提前10分钟到场按指定位置就座。
3、各学院党委副书记参加上午的“十佳事迹”评选投票。
4、各学院团委书记参加全天的评选投票。
共青团安徽师范大学委员会
二00七年五月二十四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