安徽师范大学学生委员会文件
〔2012〕3号
各学院学生会:
为繁荣校园文化,提高学生艺术素养,引导学生将全面发展和个性发展紧密结合,展现师大新生的才艺风采,发掘我校新生中的艺术人才,现决定举办校第四届“青春新秀”新生才艺大赛。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:
一、大赛主题
亮出青春姿态 秀出新生风采
二、参赛对象
2012级全日制在校本科生、研究生个人或团队组合。
三、参赛要求
1、展示时长:不超过6分钟。
2、主题内容:主题鲜明、内容健康、格调高雅、富有青春气息。
3、展示形式:艺术形式不限,演唱、戏曲、朗诵、舞蹈、小品、相声、器乐、乐队、健美操、舞台剧等均可。集体展示的人数不得超过15人。配乐要求为MP3格式,服装、道具、化妆等自备。
4、参赛方式:从班、院、校逐级参赛,优胜者晋级。各学院推选2人(或组合)进入学校复赛。
四、时间步骤
1、参赛报名(9月20日前)
参赛选手填写《第四届“青春新秀”新生才艺大赛参赛选手登记表》,以班级为单位组织比赛,在规定时间内推荐院级参赛选手。
2、学院预赛(10月8日前)。各学院组织预赛进行海选,在10月8日(周一)前以学院为单位将校级参赛选手的《登记表》(电子版和纸质材料),连同配乐一并上交校团委素质拓展部。
3、学校复赛(10月10日)。10月10日(周三)下午14:30在两个校区团委多功能厅分别举行复赛,优胜者进入学校决赛。
4、学校决赛(10月中下旬)。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。
联系人:花津校区,吴嫣然(15055320866,734661598@qq.com)
赭山校区,李佳楠(18226796186,703017996@qq.com)
五、奖项设置
大赛设一等奖3个、二等奖5个、三等奖若干,音乐、播音等艺术专业选手获得一等奖的不占指标。
六、活动认证
对于获奖同学,按规定给予素质拓展学分认证,认证纳入C类别即身心健康与文化艺术(相关艺术专业可以纳入B模块认证)。参加复赛未进入决赛的同学作为校级参与者计分。以下各项分值只计最高分,不重复计算。具体分值如下:
七、几点要求
1、高度重视。此次才艺大赛是增进新生交流、遴选文艺骨干的重要渠道,各学院要高度重视,加强领导,周密策划。
2、精心编创。大赛鼓励原创,凸显特色,鼓励新生表演具有时代特征、地域特色、校园特点的作品,以丰富多彩的艺术形式展现新生才华和青春风采。
3、加强指导。学院聘请专业老师或指派高年级文艺骨干指导新生编排节目,帮助他们优势组合队员、提高作品立意、完善作品形式,从而提高作品质量。
附:第四届“青春新秀”新生才艺大赛参赛选手登记表
安徽师范大学学生委员会
二○一二年九月十三日
附件=>附:第四届“青春新秀”新生才艺大赛参赛选手登记表.doc