各学院学生会:
为全面总结交流2013-2014学年学生会工作,充分发挥学生组织“自我服务、自我管理、自我教育”职能。经研究决定,校学生会将组织开展学生会系统优秀集体和优秀个人评选表彰活动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评选项目
优秀学生会、优秀学生会部门、优秀学生会干部(具体申报名额分配见附件1)。
二、评选办法
(一)评选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,将过程考核与结果考核相结合、单项考核与综合考核相结合、校会考评与院会互评相结合、材料考核与现场汇报相结合。
(二)优秀学生会考评综合考虑各学生会日常工作、材料上报、活动开展等平时工作情况与工作总结以及PPT汇报情况。
三、评选条件
(一)优秀学生会条件:领导重视学生会工作,学生会工作指导、工作条件、活动保障等到位;全力支持校学生会工作,按时参加会议,认真落实有关文件精神,高质量完成各项工作任务;理论引导有实效,有针对性地组织开展特色理论体系学习;不断完善自身建设,队伍整齐、作风务实、制度健全;工作成绩显著,结合学校、同学需求开展工作,举办的活动层次高、影响大,宣传工作有成效;开拓创新,结合校院实际推进工作创新,工作有特色。
(二)优秀学生会部门:积极协助校学生会相应部门开展活动,并认真完成分配的工作和任务;能根据学院和学生实际组织举办一系列有特色的、有影响的活动,得到广大同学的认可;各院部长参加例会、活动出勤情况良好;注重活动的宣传,社会反响良好。
(三)优秀学生会干部:自觉加强理论学习,有较高的理论素养;学习刻苦,成绩优良,无重修重考或处分,工作勤奋,注重全面发展;热爱学生会的工作,责任心强,有创新意识,工作作风扎实,具有较强的组织、管理和协调能力,在学生中起到表率作用;对学生会的工作能提出建设性意见,具有强烈的服务意识。参评对象为校学生会及各学院学生会任职一年以上干部。
四、时间安排
(一)学院自评阶段(11月4日-11月9日)
各学院学生会、学生会部门结合学年工作,对照评选条件撰写总结报告,并填写相关表格。各学院学生会需进行优秀学生会干部的内部评议,优秀学生干部在学院推荐基础上产生,学院需对候选人进行公示,做到公开、公平、公正。各学院申报材料、相关表格,须于11月14日17:00前报校学生会;优秀学生会汇报ppt于21日16:30之前交至花津校区会议室校学生会工作人员处,并现场抽签决定汇报顺序,逾期不候。
(二)学校评选阶段(11月10日-11月22日)
1.优秀学生会评选
时间:11月22日(周六)下午14:30
地点:花津校区团委多功能厅
优秀学生会评选由17个学院学生会主席本人采用8分钟PPT集中汇报的方式,按照过程考评与结果考评相结合的要求,分各院互评和由校团委老师、校学生会主席团成员组成的领导组总评两个部分进行评定,全校评选出8个优秀学生会。
2.优秀学生会部门评选
校学生会组织对院学生会推荐的部门进行等额评选。
3.优秀学生会干部评选
优秀学生会干部在校学生会(含校青年通讯社、校大学生艺术团、校学生工作助理总队)和各学院推荐基础上产生,进行等额评选。
五、材料要求
(一)表格填写:表格在附件中下载,主要事迹一栏字数控制在1000字以内。
(二)工作总结:总结材料和个人先进事迹应根据评选条件撰写,力求简单明了,突出成效和特色,做到图文并茂;优秀学生会总结主体文字限制在3000字以内,优秀学生会部门总结主体文字限制在2000字以内,先进个人事迹总结主体文字限制在1500字以内;相关支撑材料可作为总结附件。
(三)材料形式:总结材料统一以仿宋4号字、A3双面打印,中缝装订,均采用纸质文档和电子文档两种形式。
六、几点要求
(一)高度重视。各学院学生会要高度重视此次评选工作,并以评比为契机,进行系统总结,促进各项工作迈上新台阶。学生会总结材料须经院团委审核后方可上报。
(二)严格标准。各学院要严格按照有关条件、程序和时间要求,坚持条件,严格程序,宁缺毋滥。凡发现在汇报材料中弄虚作假者,即取消评选资格,并予以通报。
附:
1.2013-2014学年学生会优秀集体、优秀个人申报限额
2.2013-2014学年优秀学生会申报表
3.2013-2014学年优秀学生会部门申报表
4.2013-2014学年优秀学生会干部申报表
安徽师范大学学生委员会
二○一四年十一月四日
附件1—4.doc