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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举办第十届“青春华章”配乐诗文朗诵大赛的通知

编辑:张薇薇 发表时间:2015-03-12 来源: 浏览次数:

各学院团委,校学生会、社团联合会团总支:

为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及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,落实校第十次党代会工作目标任务,大力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,推动高水平校园文化建设,提升大学生艺术修养、审美情趣和人文素养,营造健康高雅的校园文化氛围,决定举办校第十届“青春华章”配乐诗文朗诵大赛。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:

一、大赛主题

弘扬师大精神 谱写青春华章

二、参赛对象

2012级、2013级和2014级全日制在校本科生。

三、作品要求

1.朗诵时间:5—7分钟。

2.作品内容:以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为主题,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,表达爱国、爱党、爱校情怀,诠释生命真谛,展现青春风采,讴歌青春使命,要求健康向上、充满活力、催人奋进。

3.作品体裁:鼓励编创具有师大历史文化和精神内涵的作品。非原创作品,以经典诗歌、经典散文或名著片段为主。

4.背景音乐等:可使用音乐、伴舞及相关道具,要与诗文内容紧密契合,衬托诗歌意境。

5.报送材料:参赛作品文本统一用4号宋体,A4纸打印(纸质、电子各一份),原创作品请提交加盖挂靠单位公章的原创作品承诺书(纸质),配乐文件要求为mp3格式,配乐时长与朗诵时间相吻合。

6.参赛形式:以个人或团体形式参赛皆可,团体人数不超过6人(不含伴舞、合声等人员),每位参赛选手原则上只参加1个节目。

四、时间步骤

1.院级推荐:各单位推荐1-2件作品参加校级复赛,并于3月20日(周五)中午11:00前上报名表、作品文本(纸质版和电子版),配乐电子文件。电子版请发至邮箱asdtwxcb@163.com。

联系人:花津校区:凌海曦(13195533302)

赭山校区:钱才华(15755335256)

2.学校复赛:学校于3月底分校区举行预赛,择优选取15件左右作品进入决赛。

3.学校决赛:学校将于4月中旬举办决赛。

五、奖项设置

大赛设一等奖2名、二等奖5名、三等奖若干,并颁发获奖证书。

六、活动认证

对参赛同学,按规定给予素质拓展学分,认证纳入C模块即身心健康和文体艺术。以下各项分值只计最高分,不重复计算。伴舞者认证分值减半(保留1位小数)。具体分值如下:

级 别

学 分

参 与

三等奖

二等奖

一等奖

班 级

0.1

院 级

0.2

0.4

0.5

0.6

校 级

0.5

0.6

0.8

1.0

七、相关要求

本次大赛是落实学校高水平校园文建设任务要求的活动。各单位要积极邀请专家老师指导和培训参赛同学,提升参赛作品质量和层次,充分发挥校园文化作品的育人功能。

附件:第十届“青春华章”配乐诗文朗诵大赛报名表.doc

校 团 委

2015年3月12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