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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印发《安徽师范大学优秀学生会量化考核方案(试行)》的通知

编辑:张薇薇 发表时间:2017-03-22 来源: 浏览次数:

各学院学生会:

现将《安徽师范大学优秀学生会量化考核方案(试行)》印发给你们,请遵照执行。

安徽师范大学学生委员会

2017年3月22日

安徽师范大学优秀学生会量化考核方案(试行)

第一章 总则

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规范和完善优秀学生会考核评选,加强过程管理与指导,充分发挥学生组织“自我服务、自我管理、自我教育”功能,强化学生会自身职能,将学生会建设成为“学生之家、师生之桥、青马之校”,特制定本方案。

第二条 考核对象为安徽师范大学各学院学生会。

第三条 考核通过查看材料、日常考评、现场考评等方式进行

第四条 每年10-11月份评定一次,评选8个“优秀学生会”,宁缺毋滥。

第二章 考评内容与量化标准

第五条 考核原则:

(一)实事求是。坚持从实际出发,依据考评标准进行考核,突出学年工作重点。

(二)民主公开。坚持日常考核与集中考评相结合,注重听取普通同学意见,扩大考核参与面,提升考核科学性。

(三)评价反馈。坚持以评促建,考评结果及相关情况反馈给所在学院。

第六条 考核分日常考评和集中考评,考评采百分制,日常考评和集中考评各占50%。

第三章 日常考评

第七条 日常考评由组织建设、活动开展、工作落实和宣传联络四个部分组成。日常考评总分100分,四个部分满分各25分。

第八条 组织建设方面:

(一)学院重视,班子健全,内部机构建设和管理制度规范。(10分)

1.学院领导每学年参加学生会大会不少于2次;

2.按期换届,定期召开工作例会;

3.组织机构设置规范、管理制度健全,各部门职能分工明确。

(二)学期工作有计划,学年工作有总结。(5分)

学生会工作计划、总结、重大事项等以规范方式呈现并存有档案。

(三)学生干部管理培养规范,综合素质高。(10分)

1.学生干部任免文件规范,及时公示学生干部任免情况;

2.学生干部选拔任用、教育培训、管理考核规范,有明确的选拔任用目标,统一教育培训,定期开展管理考核;

3.主要学生干部成绩优良,无违规违纪行为。

第九条 活动开展方面:

(一)规划审批规范,数量适中,组织安全有序。(5分)

严格执行学校《大学生校园文化活动管理办法(暂行)》,无安全事故。

(二)专业针对性强,学院特色明显。(5分)

活动联系学院特点,自主组织的与专业相关活动应不低于活动总数的50%。

(三)活动评建规范,受众满意度高。(15分)

以学院自主申报为原则,各学院学生会每学年接受学校2次活动评建,对策划组织、学分认证、活动总结、学生满意度等内容进行现场评建打分,评建效果好。

第十条 工作落实方面:

(一)各学院学生会及部门规范参加校学生会工作例会。(5分)

(二)全校性活动能够及时响应,协作配合密切。(5分)

(三)学校重要工作能够及时部署落实,反馈落实情况。(5分)

(四)深入广大同学,主动了解同学心声,定期开展学生思想情况调研,并尽力做好服务及协调工作。(10分)

第十一条 宣传联络方面

(一)按照规定按时规范报备学生会新媒体运营情况。(5分)

(二)加强宣传队伍建设,日常宣传更新及时、规范,重要活动按要求报送校学生会。(10分)

(三)学校重要工作和活动,宣传线上线下联动。(5分)

(四)宣传客观,无虚假宣传,无不良影响。(5分)

第四章 集中考评

第十二条 集中考评通过查看总结材料、听取现场汇报、学院互评等方式完成。集中考评总分100分。

(一)学年总结全面规范,支撑有力。按要求提交年度总结及考评指标需要的支撑材料。学年总结评分由校学生会主席团完成。(20分)

(二)汇报内容准确充实,汇报流畅。密切结合学生会功能定位,突出学院重视、理论学习、自身建设、工作实绩与创新等,不宽泛、不飘浮。现场汇报评分由校团委、校学生会主席团、各学院学生代表完成。(60分)

(三)学院互评实事求是,客观公正。根据日常工作及总结汇报情况,各学院综合评分。(20分)

第五章 附则

第十三本方案由安徽师范大学学生委员会负责解释。

第十四条 本方案自发布之日起施行。